2021-6-21 10:07:29 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一遇太阳炙烤或雨水天气,一些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便私自在车上安装一把伞,用来遮阳挡雨。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整治的不断深入,交巡警针对该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你装个伞在车上不仅违法,还阻挡行车视线,严重威胁到你本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近日,在余家镇场镇上,一辆“打伞”的摩托车被拦了下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加装的伞几乎和车身一般长短,不仅遮挡住车把手及车头,还可以遮挡后座人员。
见此情况,民警现场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打伞”的危害性,责令驾驶人立即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接受教育后,该驾驶人主动配合民警当场进行拆除,并表示不再擅自加装晴雨伞。
当天,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余家公巡大队分别在余家镇、弹子镇设卡,严查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雨伞等违法行为。检查现场,一辆辆“打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被民警拦下,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民警采取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讲解非法加装晴雨伞的危害性,并现场拆除、收缴。在行动中,民警还对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据统计,当天的整治,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0起、拆除违规安装的晴雨伞10余把。
据民警介绍,摩托车安装遮阳伞是一种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除责令驾驶人恢复车辆原状,还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交巡警温馨提示:电动车、摩托车“打伞”不仅令驾驶人本身无法全方位辨识周围交通环境,也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并且破坏车辆的稳定性,遇到大风、急转时易导致侧翻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