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 “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我区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我区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为2018年至2022年。为实现顺利过渡,我区积极推动整个工作体系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我区着重把握好“三个转变”,从工作职能上由解决绝对贫困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从工作目标上由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向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转变,从工作对象上由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向所有农户和广大农村转变。
我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衔接过渡期内三大任务,即“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同时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两个目标。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中,我区着重做好体制机制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三个衔接”。体制机制衔接主要包括领导体制、驻村机制、社会帮扶机制和考评机制衔接;政策衔接总体上保持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同时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衔接;工作衔接上坚持乡村振兴统揽新阶段“三农”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
按照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我区切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握好调整衔接的节奏、力度和时限,总体上继续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继续坚持和完善区领导牵头责任、镇街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纪检监督责任“五位一体”责任体系;摘帽不摘政策,在上级调整优化政策前,各行业部门、镇乡街道按照既有的政策抓好落实,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按照上级部署,对本行业、本领域脱贫攻坚政策进行清单式梳理,逐步调整优化。摘帽不摘帮扶,驻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继续严格落实“三在村”要求,帮扶责任人要坚持每月一次入户走访。摘帽不摘监管,继续对各镇乡街道和行业部门实行最严格的考核,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