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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1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的通知

2021-5-21 2:36:38 万州燕山

辖区居民:

现将申报 2021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条件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申报当年需年满46周岁(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46周岁)及以上;

2、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在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无业居民(从未参加过工作的);

3、户籍在本辖区的居民。可一次性分别领取3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提交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提交: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子女户口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在万州开户的个人结算帐户)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婚姻和生育状况等证明文件。2、如有单方职工(必须提供孩子14岁以前的工资表加盖单位鲜章或者档案馆鲜章)。3、需带齐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前来办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即日起 -2021年6月15日在村(社区)申报。错过今年申请时间的居民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符合领取一次性奖励金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表(夫妻双方户籍地不一致的,分别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申请;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区的,不能在本区申请)。

2、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已年满14周岁后,因工作调动和户籍迁移到万州区内的,不在万州区领取一次性奖励。

3、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满300元的,不再领取。

4、夫妻一方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单位给其配偶一方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不再领取奖励金。

5、由镇乡、街道出资参保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的家庭,给个人投保金额满300元的,不再领取奖励金;投保不足300元的,可以领取差额部分。

 

燕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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