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30 11:24:00 万州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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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很多小区业主做防腐木雨棚和平台有的还是直接工字钢焊在外墙做的斜拉在做的雨棚,这样不算违建吗?重庆市现在不是在大力整改可燃雨棚?问政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仅就人们通常所说的雨棚而言,一般属于功能性设施,对此《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者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遮阳伞、篷盖;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除此之外,我局负责监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无其他限制性规定。对于可燃雨棚整改问题,建议您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或区消防救援支队咨询。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