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9 14:59:00 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两病一级病人〈糖尿病)在重庆市万州区社区医院拿药,格列吡嗪缓释片可否拿如其中,如何计算药费?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重庆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6号文件规定: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的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对象为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两病”患者在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符合障障范围规定的药品和检验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报销比例、限额报销后,剩余费用由本人承担。
报销比例: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两病”患者报销比例为100%(乙类药先自付10%后按比例报销);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两病”门诊检查检验项目(限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58812216。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