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万州区民政局:本人是低保户,一直以来靠打零工和低保维生,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医保也是国家帮忙买的居民医保。今年父母想用微薄的退休金来帮我以个人名义购买职工养老保险,以保证老了以后有个生活保障,就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买,对低保有没有影响,请给个明确的说法,为感!
问政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3号)规定,城乡居民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条件,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四个方面。目前,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分别低于620元、496元,同时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如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救助政策,欢迎致电万州区民政局救助科,联系电话:58520052。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