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12:21:00 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尊敬的上级部门领导:我是牌楼江山龙苑J栋12-7的业主,我购买了本栋楼下-4楼5号车位,在我车位旁边有一个图纸规划的设备房,这个设备房当时在我买车位的时候我准备一起买,开发商告知我不能买卖,属于特殊设备用房,特地说明我的车位是在2012年购买,这个月本栋业主1-1私自违规改造成住房,违建成型后,小区物管,大河沟居委会,牌楼办事处,住建局相关领导都一同到过现场查看,距离上次相关部门领导已经过去半月有余,当时在场领导都一致认定相关建筑违规违法违建,截止今日还未接到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结果,往上级部门给予审查处理,谢谢
问政回复:
网友:你反映的牌楼江山龙苑J栋-4楼车位违规改造住房一事,现牌楼街道已向住建委反映此事,建委回复已责成开发商自行整改。
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