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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辖区梁平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过程中,对拒不申报财产、当场恶语威胁申请执行人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老赖”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2020-12-24 10:38:19 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邓嫦 向存丹)近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辖区梁平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过程中,对拒不申报财产、当场恶语威胁申请执行人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老赖”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据介绍,2019年11月21日,家住梁平的陈某驾驶其所有的电动三轮车与范某发生碰撞,造成范某受伤。经公安交巡警现场勘查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范某受伤住院治疗23天,共花费医疗费1.5万余元。事发后,陈某在范某住院期间为其垫付医疗费3000元,随后,便对范某置之不理,对赔偿损失的事更是绝口不提。

无奈之下,范某将陈某诉至梁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范某经济损失5.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范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可陈某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没有气馁,又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对陈某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陈某一直置若罔闻。

近日,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陈某态度蛮横,拒绝赔偿,还当着执行干警的面对申请执行人范某谩骂、推搡,执行干警见状及时制止,并明确告知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拒绝申报财产,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的,法院均有权依法拘留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执行法官的严厉正告,陈某置若罔闻,依然“油盐不进”,还叫嚣道:“你们拘留我吧!就算拘留我也不怕!”鉴于被执行人陈某拒不申报财产、对抗执行的行为,梁平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陈某被送进拘留所时已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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