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15:09:00 万州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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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之前为了生活东奔西跑一直也没想到心想发放了独生子女证以后就可以领独生子女奖励金以及独生子女养老金了。后来回来村委妇女主任通知上交相关材料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说名字埋错后去镇里找工作人员李秀文同志,他把原证打叉作费换成新证并在证上注明原因(原证于2003年2月,今因名字有误更证)。新证是2015年12日2日发放的,这种情况可以领奖励金和养老金吗?丈夫的已领,我的相关复印件已交(但村委说只能试试)。
问政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t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条例》规定,万州区2020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申报当年年满46周岁及以上;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在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可一次性分别领取3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详情也可咨询当地政府或咨询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发展科023-58815992。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