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余家镇政府对“如何界定独生子女补助对象“不切实际
2020-12-16 12:10:37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我是余家镇五一村六组农民,有《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有《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是土地承包户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高级农民技师。1990年至20O0年在余家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任农民技术员,期间被原万县农业局转为“非农户口″。2000年被政府定性为“临时人员“,被政府清退。又回原村务农至今,无社保。我就是一个种田的农民,为何不能享受党对农民的独生子女补助?请余家镇政府按照党的“实事求是“原则,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象。一纸“非农户口″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吗?
联系电话:17723232557
2020.12.15
受理部门回复
网友您好, 现就您所反映的情况作如下回复:您为非农户口,不符合独生子女计生奖扶条件。工作人员已 与你电话沟通,如有疑问到居住地居委会咨询或者到镇政府社事办当面咨询。 感谢您对余家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