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0 11:32:19 阳光重庆
诉求内容:
2020年8月份在飞洋健身办理了私教课程24节,原价300,优惠价为240一节。上了3节现在想要退课。健身房表示要扣除剩余课程的30%的手续费,个人不同意认为手续费价格过高,3节原价算900可以接受。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属于格式条款,不能被修改,而且消费类预付款没有消费为什么要扣手续费?希望能扣除除了900的课程费之后全额返还。
回复详情:
您于2020年9月2日反映“飞洋健身不退费”一事已收悉。现对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2020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致电您时得知:您愿自行与飞扬健身协商解决,暂不需要组织协调。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或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电话直接咨询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815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