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5 15:59:21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19年10月25日15:0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心连心广场社保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按现状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分零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公务用车4辆(不含车辆号牌),车辆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品牌 | 排量 (L) | 车辆登 记时间 | 年检到期时间 | 交强险到 期时间 | 表显 里程 | 保留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渝F7B273 | 轿车 | 大众FV7187TFATG | 1.798 | 2012.09 | 2020.09 | 2020.09 | 80284 | 44000 | 44000 |
2 | 渝F7B031 | 轿车 | 大众FV7187TFATG | 1.798 | 2012.09 | 2020.09 | 2020.09 | 98260 | 41900 | 41900 |
3 | 渝FD3070 | 小型普通客车 | 五菱LZW6407B3 | 1.206 | 2010.04 | 2020.04 | 2020.09 | 109889 | 3100 | 3100 |
4 | 渝F12929 | 小型普通客车 | 江淮HFCGJ69A1C8 | 2.351 | 2006.10 | 2020.10 | 2020.09 | 259050 | 4000 | 4000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23日14:00——17:00在车辆停放地(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新停车场)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必须于2019年10月25日14:00——15:0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竞买人应于2019年10月25日14:00——15:00凭保证金缴纳凭据及有效证件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竞买人应承诺以不低于保留价应价,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有其余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六、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当日内必须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财政专用账户),并于当日内另行按拍卖成交价款的5%支付佣金给拍卖人,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持委托人和拍卖人出据的相关资料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涉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己负责缴纳。
八、车辆交接给买受人后至过户前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是就该标的的现状进行的拍卖,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签订竞买协议等)前亲自到实物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和拍照留存,标的最后交接以实物实际使用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车辆可能涉及到车辆电弱需助燃,车辆内饰有异味,车内部件损毁丢失或外观破损等问题,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情况,购买后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费用。竞买人自行了解二手车相关政策规定,若因政策变化导致的后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58242828
联系地址:万州区新城路111号海托大厦13楼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