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2 14:48:22 三峡讯
9月3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民警在天高路三清村高速路桥下处设置检查点,开展城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行动。
20时10分左右,一辆由高梁驶向周家坝方向的小型轿车从远处驶来,于是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谁知民警刚一靠近轿车,一股酒气便扑鼻而来。随即,民警对驾驶人谭某(男,44岁,万州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原来在今年3月份谭某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谁知谭某根本不吸取教训,驾驶证还在扣证期间就又违法上路了。
民警问谭某曾经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为什么还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谭某说,当时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意识很清醒不影响开车,又觉得晚上不一定会遇上交巡警查车应该没什么事儿,就心存侥幸的上路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谭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次酒驾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很多驾驶员对此并不了解。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请严格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