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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峡学院开展第三批校级科研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09-20 10:29:44 三峡学院

有关单位:

第三批校级科研平台立项建设期为2016年10至2019年9月,三年建设期已满。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第三批校级科研平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10月立项的第三批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三峡库区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三峡库区现代分析测试工程中心、新型消费与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研究中心、文化与传媒研究中心。另第三批校级平台中的“三峡库区地质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重点实验室”、“渝东北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中心”、“三峡库区防灾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三个平台升为市级科研平台,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验收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靠专家、实事求是,实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

2.以科研平台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价为重点,突出科研平台支撑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培养和聚集优秀人才和团队、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成绩,同时注重科研平台的规范管理与机制创新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

3.以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及验收工作报告为依据,重点考察科研平台在建设期内的成果产出,突出实际成效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设期间的成果按平台研究方向进行统计,成果要与所填平台研究方向相吻合。同时考察平台负责人的个人贡献。

4.强调依托单位在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作用。

三、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计划于10—11月进行。验收工作程序如下:

1.科研平台现场考察:专家重点对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仪器、设备、队伍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依托单位的配套及支撑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实验室现场考察时间30分钟。

2.专题汇报:平台负责人按照《重庆三峡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报告》(见附件1)的顺序汇报建设成果,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专家提问答辩:专家可就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目标、水平、可持续发展、实验条件、科研及人才培养能力、重要成果、建设经费使用和仪器配套以及学术委员会组成、开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专家答辩时间20分钟;

4.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专家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与依托学院及科研平台的相关人员交流验收意见。时间20分钟。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0月10日前,将《重庆三峡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报告》、《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校级科研平台建设期重要成果汇总表》一式五份报送到科研处成果科。联系人:朱蒋华   电 话:58106730

2. 科研平台现场考察和会议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三峡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报告

附件2: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3:校级科研平台建设期重要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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