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17:50:33 平湖万州
前段时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会上透露,下一步住建部将指导各地抓紧摸清当地老旧小区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装电梯,配建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并逐步完善养老、抚幼、医疗等设施。
近日,
也有市民对老旧住宅的改造
提出了疑问。
市民诉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有补贴吗?如果有,具体领取办法和金额是多少?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第十四条“增设电梯产生的施工、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鼓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不足的,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同时,目前我区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没有财政补贴。因此,建议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渝府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筹集资金。
什么是老旧小区?
A: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Q:老旧小区三类改造内容
A:●保基本配套设施:和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北方地区供暖设施修缮,加装电梯,建设垃圾分类配套设施。
●提升类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地,有条件的地方配建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等。
●完善公共服务类内容:完善社区的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