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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目前,重庆市学生资助已实现“三个全覆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全覆盖,开学在即,家长和考生不妨关注一下。

2019-08-28 11:06:45 三峡传媒网

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吴雅娇)还有3天就开学报名了,新学期有哪些资助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8月26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目前,重庆市学生资助已实现“三个全覆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全覆盖,开学在即,家长和考生不妨关注一下。

资助阶段:中职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文件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籍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建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实施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卡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贫困证件、户口本。


办理时间:新学期开学2周内。


办理流程: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就读学校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公示——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后足额落实资助。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文件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实施内容:对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达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范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免学费资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补助到校。

中等职业教育住宿费补助


文件依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费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住宿费资助范围。


实施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住宿费,住宿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500元,住宿费补助时间为2.5年,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2.5年。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贫困证件、户口本。


办理时间:新学期开学2周内。


办理流程: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就读学校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公示——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后足额落实资助。


资助阶段:大学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户籍在万州区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实施内容:万州籍贫困家庭大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办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0日集中办理。


办理流程:贷款学生登录http://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在线申请贷款并打印申请表——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及毕业高中办理资格认定,审查盖章——国家开发银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合同受理证明——赴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发放贷款。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


文件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


实施内容:重庆市对所有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补助学费,学费标准在每年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每年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已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的应征入伍学生、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国防生等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学费标准证明。


办理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上报重庆市审定。


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文件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重庆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实施内容:对在重庆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代偿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累计补偿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已享受中央学费代偿政策和在校期间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证明、贫困或残疾证明。


办理时间:每年8月31日以前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学生资助中心审核——上报重庆市审定。


重庆籍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


文件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实施对象为重庆籍三峡移民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实施内容:重庆市对重庆籍三峡移民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补助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三峡移民证明、就读证明。


办理时间:每年9月30日以前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学生资助中心审核——上报区教委、区财政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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