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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都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

2019-08-13 11:01:08 三峡传媒网


调解现场


记者 周志华 实习生 冯禹 通讯员 李鹏 文/图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都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


“这样的结果我服气,方案我也认可。”


“嗯,我也认同这么办。”


……


历经两天的“拉锯战”,在派出所民警和驻所律师的多番调解下,一工亡重大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这源自于区公安局在不断深化和创新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中,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举措,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解放警力,精心打造的一张靓丽名片——“律师驻所”机制。


这一“法律惠民共同体”工程,打破村居社会治理法律缺位的困境,让居民知法守法、懂法信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大大提高。


这一“平安共同体”,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建立起专业化调解、及时化处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模式,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困境——


基层矛盾纠纷如何又快又好化解


“有困难找警察”,这是很多人的共识。但是,不是什么问题都是警察能够解决的,一旦有些问题超出公安的职责范围,即使民警绞尽脑汁设法处理,往往也收效甚微。


红光派出所地处中心城区,辖区有高笋塘商圈,大量的人流、物流给辖区的平安稳定带来较大挑战。其中,最突出的要数矛盾纠纷类事件。


对此,红光派出所所长唐毅深有感触。


“我们每天都会接到一些群众的报警求助,虽然民警都热心地帮忙解决问题,但有一些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超出公安职责范围的,民警无法给当事人提出解决矛盾的法律途径,对此十分为难。”唐毅说,他们调解矛盾纠纷,尤其是一些家庭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等,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时候调解一个矛盾纠纷就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同时,由于民警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淡薄,调解的效果往往也不是很好。


同样的事情也困扰着城区的其他派出所。比如望江派出所每天要接到各类警情数十起,民警奔波不停。而其中的矛盾纠纷类警情占不小比例,涵盖范围广、涉及对象多。一来二去,不仅无法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也容易让有限的警务资源被占用,影响到其他工作。


矛盾纠纷调解水平既体现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更决定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很多矛盾纠纷如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容易形成治安、刑事案件,对社会安定造成冲击。


如此困局,该如何破解?如何做到既让群众反映的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在基层得到最快捷、最有效的化解,又让群众更加知法守法、用法办事呢?


对此,区公安局陷入沉思。


探索——


创新建立“律师驻所”新机制


经过多番思考、调查、探讨,区公安局找到答案——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深化辖区平安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区公安局从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入手,以改革基层派出所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工作模式为突破口,让律师进驻派出所,作为第三方介入基层矛盾调处。


这一思考与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的想法不谋而合。


“要想让群众和村民真正接受法律,前提是信任法律,这种信任感不是天生就形成的,也并不衍生于个人法律知识的储备之中,而是衍生于人们对法律的感知和体验之中。”渝万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说。


“让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可以从法律角度评判事件始末,为当事人提供和解、赔偿、诉讼等多种法律渠道,更能发挥其独特的‘第三方’优势,增强执法公信力和公正性。律师配合民警调处纠纷,还能有效缓解非警务警情给民警带来的繁重压力,让民警专注主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刑事打击和治安防控工作中。”区公安局负责人说。


很快,经过双方磋商,驻所律师工作规范和职责出台。去年3月,区公安局和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创新社会综合治理举措,在库区率先探索建立律师进驻派出所“法律惠民共同体”工程,由“律师驻所”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率先在红光派出所启动实施。两个月后,“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驻望江派出所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运行。


一方面,驻所律师独立或协助民警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治宣传,建立从源头上更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律师协助调解一些比较棘手、耗时较长、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民事纠纷、治安案件,提高调解公信力和调解工作成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据统计,去年3月至今年7月,红光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召开专题法律讲座17次,调处化解纠纷89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28人次。


“律师驻所”机制对于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初步显现。


推广——


“律师驻所”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


有了前期的成效,区公安局更加坚定了推行这一创新机制的信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总结思考和实地调研,区公安局进一步优化机制、创新措施,于今年6月正式在11个城区派出所全面推行“律师驻所”机制。


“这个结果我们都服气了。”6月19日,龙都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内,在民警和驻所律师的多番调解下,一起辖区某小区因房产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当事三方达成一致。


而在一周前,天子湖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也成功化解一起因在菜市场经营商铺,发生物权分歧引起的矛盾纠纷,让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这些都只是“律师驻所”机制全面推行以来,通过“警律联调”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今年以来,律师驻派出所调解室共受理矛盾纠纷215起,化解208起,化解率达96.7%;协助治安调解43起,接受群众咨询310次。一大批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


什么是“律师驻所”呢?简单来说,就是派出所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律所选派3至5名律师“进驻”派出所,调解矛盾、协处警情、接受法律咨询等,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与以往事后的、被动的纠纷惩戒型管理不同,律师和派出所民警协作采取的是事前掌握辖区群众情况,主动敲门破难题,入户解“疙瘩”,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入户排查防控等,形成一个超前的、系统的矛盾预防管理体系,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切实解决基层平安法治建设中的“疑难杂症”,并将法律成效推送进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使群众更加懂得行为依法、遇事找法,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新型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让基层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律师进驻以来,解决了很多问题。我们虽然是执法者,但在某些法律知识方面没有律师专业。律师的介入,使我们的工作如虎添翼,很多问题迎刃而解。”一位民警如是说道。


落脚——


律师参与增信释法打造“平安共同体”


“警察同志、律师同志,我心服口服,再也不上访了……”日前,红光派出所“律师驻所”调解室内,市民杨大爷由衷地说道。


原来,杨大爷因征地问题与其他村民一起聚众维权。驻所律师和民警得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冷静地从法律角度劝说杨大爷理性维权,并持续跟进谈判等后续动态,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调解。


律师参与和化解信访矛盾,让信访群众极大地消除对执法机关的疑虑和抵触情绪,筑牢了矛盾纠纷“防火墙”。


区公安局负责人说,“律师驻所”机制能有效化解众多基层矛盾纠纷,并通过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参与纠纷调处和信访案件化解,建立民警以案释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让群众更加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形成一个平安共同体。


法律为准绳,公正赢信任。驻所律师介入信访、纠纷为群众释法析理,为基层执法部门减压,为政法机关建言,不仅有助于维护公众权益,降低信访社会成本,更提升群众、信访单位以及相关涉事部门和机构对法律、司法手段的信心,有力地推动了信访法治化。


据统计,自推行“律师驻所”机制以来,驻所律师一方面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一方面积极开展增信释法析理工作,大批初访案件得到化解,辖区信访总量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同比下降。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也是律师作为社会力量为政府分忧解负的良好方式,更是公安机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社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有益探索,这有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区公安局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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