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0 17:29:24 看万州
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招办获悉,重庆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同时,重庆市教委公布了2019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今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10批进行。昨天,万州区招办相关负责人也就具体科目、分值及各类招生志愿设置进行了详细解读。
统考科目及分值
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分文、理)满分150分、外语满分150分(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综合(分文、理)满分30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750分。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语文(6 月 7 日 9:00 至 11:30)、数学(6 月 7 日 15:00 至 17:00)、综合(6 月 8 日 9:00 至 11:30)、外语(6 月 8 日 15:00 至 17:00(外语听力测试在笔试开始前进行)。注意的是外语科考试含听力测试,其听力测试部分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报考外语院校(系、科)、外经、外贸、外语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6月9日的外语口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进行。外语口试考点由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安排,考生在报名区县所设置的口试考点参加口试。
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指定高校承办,采取集中封闭网上评卷方式进行。考生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报考的高等学校。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公布和对外提供考生成绩。
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
各类招生志愿设置为:
据了解,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统一公布。
普通文理类
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国家贫困定向(国家专项)本科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地方专项)批、专科提前批,均设2个顺序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均设6个平行志愿。
预科类
预科设本科一批预科、本科二批预科两个批次,各批次设2个院校顺序志愿。
特殊类
特殊类招生单独设置志愿。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均设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2个批次;高水平运动队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3个批次;各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
艺术类
普通高校艺术类设艺术提前本科批(未作来源计划院校)、艺术本科批A段(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市内外院校的本科专业)、艺术本科批B段[其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院校的本科专业(重庆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艺术高职专科批(所有本、专科院校的专科专业)。
艺术提前本科批设1个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批A段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同一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艺术本科批B段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1个专业志愿;艺术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同一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体育类
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和专科批。本、专科各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 7 月上旬至 8 月中旬进行
《方案》指出: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 7 月上旬至 8 月中旬进行。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渝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全国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4 科总成绩划定。普通类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文科、理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在专业成绩上线考生中,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专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招生录取投档原则为:
(1)普通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高校要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2)普通文理类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高校未确定排序规则,可参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军队院校招生同分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4)自主招生投档时,考生的实际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于一本线。
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商我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