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1:09:12 万州区政府网
申请单位: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修改原因: 为满足万州区污水处理需求,减轻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压力,需建设沱口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三期扩建项目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故需对原控规相应地块进行调整,以推动沱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有
序建设。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5、《重庆市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2018);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7.《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543-2014;8、《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标准》
(2012试行); 9、《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2017〕91号);10、《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万)环准〔2019〕37
号);1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标准。
编制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修改内容:1、修改ⅠA01-11/01地块用地边界,重新编号为ⅠA01-11/02,用地性质仍为排水设施用地;2、修改ⅠA01-15/01地块用地边界,重新编号为ⅠA01-15/02,用地性质仍为军事用地。修改后建设用地减少
1.73hm 2 ,其中,公园绿地减少1.12hm 2 ,排水用地减少0.59hm 2 ,军事用地减少0.02hm 2 。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万)环准〔2019〕37号),项目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污染物产生
单元(格栅、旋流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污泥储池、污泥浓缩间)边缘为起点向外延伸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公示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沱口污水处理厂大门
公示时间:2019.4.23-2019.5.22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
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证明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
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罗选东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临牌1965号
联系电话:(023)5837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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