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16:31:39 看万州
“劝君不食三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随着禁渔期的全面展开,区农业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仍有一些市民并没有遵守这项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依然非法垂钓。
4月23日一大早,区农业执法局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禁止游钓巡查行动,从17码头至天仙湖水域,一些垂钓者对河道岸坡和渔船上张贴的禁渔通告视弱无睹,依然非法垂钓。“大爷,现在是禁渔期,一直到6月底都不要在天然水域开展钓鱼活动。”执法人员一行逆流而上,来到天仙湖边,不少“全副武装”的垂钓爱好者见状立刻收起渔具装备,准备匆忙离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垂钓者一边劝其离开,一边宣传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一上午时间,执法人员发现并劝退10多名垂钓爱好者。
连日来,为打击非法游钓行为,区农业执法局已组建禁渔护鱼工作船队,每天在重点水域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劝离江岸、湖岸游钓群众,清理江中设置的各类网具、钓具。
此外,相关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与渔船船主一起组成禁渔护鱼队伍,在辖区江岸、湖岸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劝离江岸、湖岸游钓群众。
“如果发现受到多次教育而拒不改自正的游钓人员,执法人员将按照执法程序对游钓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区农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第一次接受执法调查的游钓人员,执法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要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对第二次接受执法调查的游钓人员,执法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200元,渔具登记保存7天”的行政处罚;对拒不配合渔政执法人的游钓人员,公安机关须及时出警协助渔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