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16:56:14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7081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9-04-04
办结时限:2019-04-18
等级评价:
万州区北滨路上汇金悦湾22栋一房主擅自改变房屋布局,将厕所改到厨房,厨房改到生活阳台,占用采光井扩建面积。对下层用户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存在漏水、排水不畅、油烟噪音污染等问题。装修过程中物管监管不到位,下层住户不知晓情况。反映问题之后,社区工作人员仅仅是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情况,根本没有合理有效解决问题。而且物业坐视不管,楼栋管家熊辉说 这家装修的时候是经过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同意了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为民服务?物业就是这样监管的?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另外,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物业使用禁止行为)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四)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万州网络问政平台已受理
2019-04-04
万州区规资局 报结
2019-04-16
网友:
你好!经我局执法人员会同钟鼓楼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钟鼓楼街道金悦湾22栋32-5室业主利用采光井扩建,情况属实。对于该户业主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会同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目前,该处利用采光井修建的违法建筑已消除。
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2日
回访:(2019-04-16 16: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