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18:10:39 万州交巡警
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段子,酒驾遇到警察检查,马上再喝酒,警察就拿你没办法,不会被认定为酒驾。其实,这样的段子太傻太天真。近日,万州谭某醉驾肇事后再饮酒,企图莫混过关,结果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3月22日凌晨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周家坝大队接到报警称,天城大道兴茂花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白色小车驾驶人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面馆吃面,桌上还摆放着一瓶已经喝过的白酒。民警上前进行盘问:你是不是酒驾了?小车驾驶人极力否认说,撞了车心情不好,喝酒解闷,一直声称自己是事故发生后才喝的酒。
经查,驾驶人姓谭(男,30岁,万州人),事故发生时谭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05***的白色小车,民警判断谭某的陈述存在“猫腻”,极有可能是为了逃避检查再次饮酒。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已达醉驾标准,随即对谭某进行了血样抽取,进一步鉴定。
面对民警的调查,谭某道出了真相。3月21日下午18时许,谭某将车停在北滨路附近停车场后,与友人在音乐广场某餐馆吃饭,席间谭某喝了酒。吃完饭后谭某与友人乘车前往白岩路某歌城唱歌,并再次饮酒。直到第二天凌晨3月22日0点左右,谭某与友人分开后,乘车前往自己车辆停放的地方驾车准备回家。当谭某驾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驾驶员报了警,谭某心里十分害怕,担心自己酒驾被查,便趁着民警没来之前到附近面馆继续饮酒,待民警来了就说是事故后才喝的酒,企图以此莫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没有瞒过民警的调查。
经检验鉴定,谭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2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巡警提醒
此案教训极为深刻,属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意是逃避法律制裁反而弄巧成拙自陷囹圄。2013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应当认定为醉酒。
该案谭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饮酒,而发生交通事故有人报警也必须进行酒检,冷静思考肯定会明白,继续饮酒只能越抹越黑。醉驾入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不少酒驾司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拒绝甚至阻碍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的现象增多。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才是正途,其它一切不正当的手段,只会加重自己的处罚情节,万勿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