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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智能家居体验馆侵犯消费者权益

2019-03-26 15:43:15 阳光万州网

智能家居体验馆

受理编号:217034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9-03-25

办结时限:2019-04-08

等级评价:

诉求内容

各位相关领导你们好:本人在机电城扬子智能家居订购产品,预付定金2000元整,中途发现扬子智能家居门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去门店退款,店主以定制产品拒绝退款。欺诈行为如下:1.购买产品时,店主明确表示支持空调接入智能管家系统,并未表示中央空调不支持,那么中央空调是不是属于空调范畴?智能系统不支持中央空调导致4个中央空调无法接入智能系统。此举扬子智能家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2.扬子智能家居无正式签订合同,只有手写清单。3.清单,门市无明显定制标识。清单见附图。门市名称见附图。该店既不属于定制产品,扬子智能家居却以定制产品作为拒绝退款的理由就不成立。4.扬子智能家居无视国家三包政策,三包政策第一条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理应包退。望相关领导协助退款。扬子智能家居电话:13668408609

办理进度
  • 万州网络问政平台已受理

    2019-03-25

  • 万州区工商分局 报结

    2019-03-26

万州区工商分局 -回复

诉求人:

您好!您反映的“智能家居体验馆”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2019326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原龙都工商所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共识,由商家退还您现金1700元,您非常满意。

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26


回访情况 []

回访:(2019-03-26 11: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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