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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最近两天,如果收到这条短信,别慌!说明你被抽选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了,请马上给万州区司法局打电话

2019-03-06 11:49:08 看万州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而你也有机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昨日,

记者从万州区司法局获悉,

在重庆渝博公证处和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

目前已随机抽选出了291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

将优先以发送短信的形式进行提醒,

如果市民最近两天内收到了被抽选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短信,

请致电万州区司法局法制科咨询,

咨询电话58569810。


记者获悉,《人民陪审员法》首次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选任机关作出了调整,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有利于实现选用分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选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人民陪审员法》确立了“两次随机抽选”的选任机制。第一次是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二次是从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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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的年长公民,可放宽学历条件。

2.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应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4.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参加案件审理。
二、依法享有履职保障。
三、依法享有参审保障:
(1)任职保障。
(2)人身保障。
(3)经济保障。

人民陪审员履行以下义务:

其一,依法履行参审职责。
其二,严格遵守审判纪律。
其三,积极进行法治宣传。

5.人民陪审员的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余继虓 通讯员 王贵虎
责任编辑:范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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