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 17:35:40 看万州
2月28日,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获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长江禁渔期开始执行,今年的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所有的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捞行为。据此长航万州警方表示,对所辖三峡库区水域渝东段的非法捕捞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打击行动,切实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养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长航万州警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禁渔期警方将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渝东段的各类破获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为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据记者了解,此次长航万州公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范围包括: 长江干线及一级支流,重点是三峡库区水域、区(县)际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现象严重水域、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水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查处打击四类破坏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二是迷魂阵、地笼网、深水张网、抬网等有害作业方式;三是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渔具的行为;四是无证捕捞,取缔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
同时,长航警方为了提醒广大市民深刻认识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在禁渔期前和禁渔期内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并公布了这些禁止行为: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载客载货,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私设抬网、拦河网、地笼、迷魂阵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张网、拖网、密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进行捕捞;限制使用鱼鹰进行捕捞。欢迎渔民、市民等群众积极拨打023-58295110电话举报,向警方提供详实、可靠的非法捕捞作业信息,协助配合警方严厉打击禁渔期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