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17:12:04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6761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9-01-30
办结时限:2019-02-13
等级评价:
每月核对有无用气,再扣6元
万州网络问政平台已受理
2019-01-30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报结
2019-02-19
您好,按万州区府办(2018)140号文件,从2018年10月1日起,万州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调整为6元/户?月,收费系统设置从11月1日开始,若当月未产生天然气量,则不收取垃圾处置费,由于收费系统调整问题,导致11月没有天然气量的部分用户收取了6元垃圾处置费。11月份没有天然气用量且已缴6元垃圾处置费的用户,可提供当月未使用天然气及缴费凭据,到区环卫处征收科(万州区白岩一支路82号原老司法局院内)退6元垃圾处置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
回访:(2019-02-19 16: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