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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跨栏”非彼“跨栏” 走了“捷径”丢素质

2019-01-21 10:18:24 三峡传媒网

随着城市管理的不断推进,万州城区多条马路加装了路边护栏和中央分隔护栏,目的是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为图一时方便,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其行为令人汗颜,也让城市蒙羞。


1月17日下午5时许,新城路临近高笋塘段,道路中央一排白色护栏将道路一分为二,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序分隔在两个车道里,得益于分隔护栏的设置,双向车道上的车辆均通过有序,交通秩序井然。正当记者感叹分隔护栏为城市交通“站岗”,为生命“护航”时,一幕不和谐的画面映入眼帘。


一名年轻男子从流杯池一侧的马路边径直走上马路,向分隔护栏走去,然后双手抓住护栏一撑,双腿跨过护栏,又再次穿越马路,骑上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消失在车流里。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5米远处,就有一个地下通道出入口,而在马路对面不远,也有一个地下通道出入口。显然,走地下通道过马路,并不需要绕行多远。


一些人宁可冒着生命危险马路“跨栏”,也不愿走地下通道,这是一种对规则和生命的漠视。有关人士表示,横穿公路跨越护栏,危害非常大。其一,危害自己,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过街时,很可能与车道内的机动车出现冲突而发生事故,酿成悲剧。其二,行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时,机动车驾驶人刹车等操作可能导致车辆碰撞、刮擦事故发生,制造交通混乱、拥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规范城市道路交通,不仅仅需要像护栏一样的有形警戒设施,更需要每一位市民心中立起一条无形的“警戒线”,将安全文明时刻牢记心中,不横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记者 尧华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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