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17:26:24 重庆万州法院
2018年12月26日下午,万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团伙案的18名被告人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袁某甲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17名被告人悉数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袁某甲和袁某乙分别伙同被告人杜某、李某、陈某、张某等人,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用购买的电话卡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杨坪乡人民政府等全国1800余所机关、团体、公司等单位拨打电话。以检查消防、购买法律知识培训材料为由,用廉价书籍冒充正规培训书籍,以1980元、268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骗取他人财物,非法牟利高达上千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1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法院对该团伙成员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