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12:43:59 万州龙沙
2018年快结束了,总结梳理了一下今年龙沙镇城乡群众最关心的养老保险问题,很多群众都来社保所咨询了这两个事——
1.买了几年居民养老保险,觉得以后退休拿的钱比较少,现在想买职工养老保险,那居民养老保险交的钱怎么办呢?
2.买了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缴满最低年限,觉得不划算,不想交了,怎么办呢?
其实,群众咨询这两个问题,说到底就是想了解“职工养老保险” 和“ 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相互“转接”,以更好的满足现实需要呢?
为此,龙沙镇社保所专门作出解答,回答是——
只要满足一定条件,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相互“转接”的。(本文中“转接”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那么,哪种情况可以“转接”?
据龙沙镇社保所介绍,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当你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分别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可申请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分别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可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温暖提示:本文仅为口语化解读,以正式文件表述为准。同时,龙沙城乡群众若仍对上述答案有疑虑,可电话咨询龙沙镇社保所,咨询电话:58731035。
供稿人:银航
本期编辑:覃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