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16:40:00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6552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8-12-12
办结时限:2018-12-27
等级评价:★★★★★
今天上午和下午两次去陈家坝社区居委会正常办理相关资料,但居委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但不按万州区人民政府今年七月下发的公文办事,还说他们想办就办,不想办就不办,特别是自称居委会陈书记说他们是属于民间组织,可以不按政府相关公文办理,请问设置居委会到底起什么作用?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万州区陈家坝街道 等待部门处理
2018-12-13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 已认领该诉求
2018-12-17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 报结
2018-12-24
阳光万州网回访复核 终审结案
2018-12-24
诉求人: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监督!你所反映陈家坝社区属于什么组织机构的诉求收悉。现回复如下: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6、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经街道调查,未能给你出具证明的依据:1、你所反映的万州府办发〔2018〕66号文件村居证明保留事项第五项“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内容如下: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依法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备案);对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场所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提供证明,办理工商登记。你的产权属于住宅性用房,对于将住宅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社区无权利更改该房性质。2、在工商所办理登记时需要注册人提供《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中明确指出:以上地址房屋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将该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社区无权替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你将该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工商注册登记需要这方面的证明,所以才建议你找与该房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谢谢你的理解,并一如既往支持社区建设。
至于你所反映的社区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们将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他们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好办事。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回访:三次拔打15202312652,均为听力不佳的老人接听。(2018-12-13 10: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