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16:03:39 三峡传媒网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电子商务发展及
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万州商务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电商扶贫工作,现决定启动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为各镇乡、街道或或区级部门;
2.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并已实施完成;
3.申报项目未获市、区级其他财政支持。
二、支持方向、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农村电商宣传
1.支持方向及标准
支持区级部门及镇乡、街道(涉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政策、促销活动、典型事迹、重点电商项目等宣传工作,培养农村电商消费习惯,营造电商创业就业、扶贫脱贫的工作氛围。每个镇乡、街道(涉农)支持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区级单位支持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资料
(1)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
(2)工作开展情况;
(3)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1.支持方向及标准
支持镇乡、街道(涉农)按市商务委或区商务局要求,组织涉农电商经营主体(含网商、网店)开展电商扶贫营销活动,对展位费、商品运输费、营销费等给予补贴,每个镇乡、街道(涉农)最高不超过2万元。
2.申报资料
(1)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
(2)工作开展情况;
(3)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支持深度贫困镇开展电商扶贫
1.支持方向及标准
重点支持深度贫困镇龙驹镇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网络销售体系和主打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建设。支持深度贫困镇开展电商扶贫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资料
(1)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来源、绩效评估等;
(3)项目备案、核准或其他批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涉及征地和土建的需提供规划选址、用地相关手续;(视项目情况而定)
(5)环境影响评估、节能评估、安全评估等文件复印件;(视项目情况而定)
(6)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资金划转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8)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方式
镇乡、街道可汇总辖区项目后向区商务局提出申报,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2018年度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区商务局流通科,区商务局待初审后再组织开展材料审核、验收评审、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
(联系电话:58815693,邮箱:152686465@163.com)
附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商扶贫
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 法人 代表 | ||||
单位地址 | |||||
项目名称 | 实施时间 | 实施 | |||
项目实施费用 | 申请资金金额 | ||||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 |||||
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所提交的有关资料真实有效,特申请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验收评审意见 | |||||
验收评审人签字: 验收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