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18:37:52 阳光重庆万州版
女职工产假为何要计算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修改后,女职工产假修改为128天,但是这个128天是自然日计算的,并未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开计算,试问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为何在产假期间却要计算其中,是何道理。 立法之初的依据难道都不考虑这样的情况吗?按照正常的逻辑,周末以及法定节假日都要放假不上班,那么如果女职工产假怎么不能体现人性化的关怀呢?同样是产假为何深圳、广东却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开来计算,重庆却要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计算其中呢?试问人性化的关怀在哪里?老百姓的疾苦谁人能知?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并请如实回复,不要弄虚作假!请能做出答复,谢谢!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11-29 06:42:13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11-29 08:55:14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11-29 09:17:30
高笋塘社区报结 2018-11-29 15:57:04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2018-11-30 17:17:46
回复单位:万州区卫计委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产假中包括了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虽然《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