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7 17:19:00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6435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8-11-25
办结时限:2018-12-03
等级评价:★★★★★
本人14年在万州工行贷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原件抵押在工行,现在重庆市有规定从18年8月1号起,房产证不再抵押在银行,已经抵押的,银行要退还。可是现在已经时隔快4个月了,万州工行却迟迟没有通知我们去取回抵押的房产证,请问是怎么一回事?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万州区房管中心 等待部门处理
2018-11-26
万州区房管中心 已认领该诉求
2018-11-26
万州区房管中心 报结
2018-11-26
阳光万州网回访复核 终审结案
2018-11-27
网友,你好:
根据“渝国土房管[2018]566号”通知,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执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已收执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须退还抵押人。现已与工行联系,该行已陆续在开始退还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万州区房管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万州区房管中心回访:2018年11月26日18:50与你电话联系、解释、沟通。(2018-11-26 09: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