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5 13:43:39 看万州
人才是一个地方推动发展的可靠支撑。记者近日从区委人才办获悉,我区按照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渝鲁扶贫协作选派人才赴山东省交流的要求,以“五个严格”扎实做好万州济宁人才交流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
据介绍,我区严格人选标准,选派交流的人才必须是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参与农业、卫生、教育等扶贫攻坚领域内的各类骨干专技人才,以及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医务人员具备与短期交流相对应的从业资格。今年,全区已从教育、农委和卫生计生系统选派了10名专技人才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进行为期1个月的短期人才交流。
在培养方式上,我区坚持严格标准。推荐人选经程序确定成为交流对象后,安排到济宁市任城区蓄牧兽医局、农业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分两阶段开展,在机关观摩学习占1/4时间,在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进修学习占3/4时间。交流对象主要以顶岗锻炼、进修学习为主,参与接受单位的课题研究、技术攻关、项目实施教学医务等工作。同时,严格管理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外出学习培训的各项纪律,严格遵守接受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交流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为交流对象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保证交流对象安心学习。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请假三天以内,需经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三天以上的,需经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交流期间,交流对象不得携带家眷同往。
此外,我区还严格总结考核。短期交流结束前,选派干部必须填写《渝鲁扶贫协作人才短期交流考核鉴定表》,由接收单位及济宁市委组织部签署意见,鉴定表一式四份,其中济宁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万州区委组织部及个人档案各留存一份。经考核合格者,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流学习时间纳入继续教育、任职培训的学时。为确保选派人才能安心工作,潜心学习,我区严格经费保障,明确规定交流对象在交流期间,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不受影响,且派出单位承担交流对象往返交通费和负责购买短期交流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安心工作,潜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