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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开展学校市级科研平台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18-11-12 17:16:27 三峡学院

各相关市级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校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学校科研处决定对学校市级科研平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年以前立项建设的7个市级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市级科研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主要包括实验室研发硬件条件、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和开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

三、评估时间

201811月。

  四、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科研处组织专家组会议评估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估程序

(一)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自评

请各市级科研平台认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市级科研平台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各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市级科研平台进行全面自评,按照学术委员会自评评分表评分(见附件3),提出评估等级建议(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二)会议评估

   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审阅评估材料,经讨论评议后,形成会议评估意见。

  (三)现场考察

通过专家组现场查看、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核实会议评估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形成现场考察意见。

  (四)综合评议

科研处根据依托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自评等级建议、专家组会议评估意见和现场考察意见,形成评估等次意见,发布评估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依托学院务必重视市级科研平台绩效自评工作,以评促建,通过绩效自评推动平台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推动平台建设发展。

(二)各依托学院对平台有关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三)评估材料中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平台立项建设以来取得,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平台名称。

(四)各市级科研平台将自评总结报告连同附件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不超过100页),加盖依托二级学院公章后于1130日前报送一式五份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8105750@163.com

联系人:朱蒋华        电话: 58106730

 

附件:1、2018年重庆三峡学院市级科研平台绩效自评名单

2、重庆三峡学院市级科研平台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3、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自评评分表

 

 

 

 

                            科研处

2018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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