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8 17:18:19 万州龙沙
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工作,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保障性工程。近年来,龙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防工作,扎实推进镇域人防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今天,小编专门就“人防”相关知识进行一下普及——
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果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于1996年10月29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防护重点、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报、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教育、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防在和平时期主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抗灾,战争来临时掩蔽人员和物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空袭后果。
人防建设的方针是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建设的原则是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人防建设是系统工程,百年大计,必须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加强,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如果战争来临才开始准备,一切都晚了。
国家要求个人履行的人民防空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开展相互救助等。要学会在防空、防灾中相互帮助、照顾病弱伤残的一般技能;学会消除空袭后果的早期灾火、堵漏等一般方法;正确传递人民防空信息;服从和支持人民防空组织、机构的领导;遵守执行人民防空通告规定的注意事项。
有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不得影响人防工程的防空效能,不得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的作业,不得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
军民一体、打防结合、整体防护、快速反应、多法并举、确保重点。
空袭警报鸣响时,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应急包,迅速进人人防工程内或按事先选定的地方疏散或隐蔽。
解除警报鸣响后,有秩序地离开人防工程,清扫卫生、检查设施、关好门。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小编了解到,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防工作成效,目前龙沙镇正在部分村居选择有住房、厨卫、水电、粮油等保障供给能力的人家,筹备建立人防疏散基地,并将达到一定规模。
小编也在此特别呼吁,希望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到人民防空为人民,人民防空人民建。
供稿:魏恩杰
本期编辑:张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