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 0:25:19 阳光重庆万州版
学生在校代寝违规后 校方是否有权取消助学金
我女儿是在医高专读公共卫生与管理系2017级一斑,于2018年3月24日晚上为同学代寝。被查到违犯校规。给予警告处份,并在四月就停发助学金。而这期正在申请助学金,我女儿提交资料,学校资助中心覃科长答复是,你违犯校规不可享受助学金,你的名额资助别的学生。
其时我与校方今早晨勾通,介绍我家十分困难。我是肢体二级残、宽关节坏死、长期用药、丧失劳动力、只靠低保金为持家里所有开支。大女读大二、二女读大一、小儿子读高一,所以我求助你们帮帮我。国家真的有刚性政策规定三峡医高专取消我女儿的助学金吗?
我清楚记得今年8月31日重庆市教委在阳光重庆广播热线节目。嘉宾所说一句话今年凡是建卡户可自动申为二挡助学金每年3000元。虽然违了校规学校就被取消,这样合情合理吗?逼得我女儿要退学。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10-10 10:17:19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10-10 10:17:54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10-10 11:18:10
太白村提交转办 2018-10-10 11:58:04
太白街道提交转办 2018-10-11 10:22:38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10-11 10:28:19
市级平台提交转办 2018-10-11 17:59:30
市教委报结 2018-10-16 17:44:36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2018-10-22 16:46:16
回复单位: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008〕139号)中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明确规定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奖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明确规定,申请人须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不得参与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经向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确认,该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校规校纪面前人人平等,学生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学校理应按程序取消学生参评资格。该生2018-2019年度重庆籍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资助申请7000元已通过学校和区级审核,考虑到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经与学校沟通,在学生处分期满撤销后,如有其他学生因为退学、休学而空余的助学金名额,将优先递补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