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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非法作业影响环境 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2018-10-18 23:19:10 看万州

今年4月,万州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有一非法码头长期作业。5月24日,该院干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黄牛孔码头设备齐全,有岸吊、起重机、抓斗、传送带、叉车、泵船、浮吊船,有3辆卡车在装运沙子,非法码头处于经营状态。




5月28日,万州区检察院决定立案。经查,自2012年以来,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区某有限公司,先后分别租赁位于万州长江铁路大桥至上游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七里沟和黄牛孔的土地作为货物堆场,通过添置、租赁港口装卸设施设备,主要从事砂石、河砂堆存、转运和销售业务。


两公司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乘夜间利用租赁的陆域部分所对应的相关水域非法从事装卸经营活动。


“非法码头作业过程中货物、杂物、船船废料、生活垃圾抛撒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水质造成污染不说,修建了大量非法建筑,破坏了江岸原有的植被和库岸线的稳定,对消落带的破坏尤为明显。”市检察院二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码头的存在,还带来突出的安全隐患:距离万县长江大桥很近,码头泵船、浮吊船的停靠位置和长江大桥桥墩位置非常近;堆料场的进出口距离万州双河口高速路口、五桥、龙都三地的公路交汇处也很近,且车流量大;堆料场边缘和和长江岸线笔直,上下高度约10米左右,枯水季节有20多米。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负责万州辖区内的港口具体管理工作,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活动中,未将上述两处非法码头列入取缔范围,且至检察院介入时止尚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非法作业行为。


6月5日,万州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请二分院审批。次日,二分院作出同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审批意见。


当天,万州区检察院向万州区港口港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采取责令这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码头装卸作业行为,限期拆除码头设施设备及非法构、建筑物,清理码头剩余库存并补植复绿等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万州区港口港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分组逐条落实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每天不定时开展现场巡查,禁止船舶停靠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每周开展2次码头设施设备拆除进度督查。整治后,两家公司已经停止了码头装卸作业,清除了场地内砂石库存,拆除了相关设施设备及从事非法运营的构、建筑物,彻底杜绝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还联合其他行政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共同加强打击非法码头的力度。8月6日,万州区港口港务管理局将落实检察建议书的情况回复万州区检察院。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志华 通讯员 付泽
责任编辑:胡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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