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9:03:49 阳光重庆万州版
房屋契税过期未交 现在该如何办理?
关于房屋契税过期未交的问题,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告知,请转税务局。
我丈夫婚前有一套房(万州南山玉林小区),我们在婚后2016年又买了第二套房,但是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契税,后来又买了第三套房,买第三套房时也是按照三套房的政策缴纳的契税(此时二套房的契税还未缴纳),近期我们去房管局缴纳二套房的契税时被告知无法按照二套房的政策缴纳,请问是为什么?有什么办法处理吗?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10-09 16:52:35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10-10 08:11:49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10-10 11:48:20
南山社区提交转办 2018-10-10 15:15:45
陈家坝街道提交转办 2018-10-10 15:25:37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10-11 09:48:42
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报结 2018-10-11 11:48:14
部门已报结,阳光重庆正在复审。 2018-10-11 14:16:15
分派退回,阳光重庆正在改派该案。 2018-10-11 14:38:14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10-11 17:15:48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2018-10-16 17:24:50
回复单位:万州区税务局
尊敬的反映人:您好。您所留电话因关机未能直接打通,现将相关处理意见告知如下。您所反映的第二套房房屋契税缴纳问题,可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由纳税人到房管部门出具房屋保有证明,证明其在第三套房前确属第二套房,应享受第二套房相关政策。谢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如有政策问题可直接拨打:58512366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