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9 万州交巡警
骑车撞了人就跑,跑了后还悄悄返回现场打探情况,结果法网恢恢,逃逸司机案发当日就被交巡警查获。近日,万州区103省道一名行人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行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交巡警连续奋战十几小时,于事发当日成功抓获肇事司机。
10月6日早上6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103省道342KM+420M路段有一老人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对伤者进行救助,并对逃逸车辆展开查缉。事故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随即,案件移交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
侦破交通肇事逃逸贵在神速,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并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对肇事车辆可能的行进方向进行逐一排查。由于事发地较偏僻,时间较早,知晓事故的人员少,事故现场也没有遗留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侦破逃逸案件,时间越久,侦破的几率越小,事不宜迟,必须进一步扩大调查走访的筛选范围。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民警十几小时的走访摸排,终于锁定一辆车牌号为渝FYN9**的二轮摩托车有重大肇事嫌疑。当天下午5时许,办案民警将肇事嫌疑人和嫌疑车辆查获。
▲肇事嫌疑人和肇事车辆
经查,肇事司机姓汪,男,46岁,云阳人。据汪某交代,10月6日早上5点多,他驾驶车牌号为渝FYN9**的二轮摩托车从云阳出发沿万云路到万州做工,当行驶到万州区103省道342KM+420M路段时撞倒了一名行人。
汪某担心赔偿不起,又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便驾车逃逸。逃离现场后,汪某觉得心虚,还悄悄返回现场打探情况后又跑了。为了躲避调查,汪某还将肇事摩托车开到一家修车厂进行修理,然后假装若无其事的驾车来到白岩路做工。
▲肇事嫌疑人指认肇事摩托车停放地点
让汪某没想到的是,就在当日下午5点多钟,汪某准备收工时,交巡警突然找上门来。面对交巡警的询问和铁一般的证据,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肇事逃逸事实。目前,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但总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心理,肇事逃逸,他们觉得自己“高明”,警察抓不到他。事实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巡警
责任编辑丨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