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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危险驾驶审判报告:醉酒开车成马路最大安全隐患

2018-08-27 11:38:18 看万州

如今,伴随各类机动车持有量逐年增长,酒驾、超载、飙车等危险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昨(27)日,记者从市二中法院获悉,梁平区法院于日前发布了一份辖区危险驾驶案件审判报告,用事实和数据向全社会发出警示,醉酒开车已成为马路最大安全隐患。报告称,该院近三年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83件,分别给予了各被告人不同的刑事处罚,同时处罚金共计93万余元,提高了危险驾驶的违法成本,对驾驶人员心理上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应。


  据介绍,梁平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醉酒驾驶类案件比例较高。在该院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类案件179件,占危险驾驶案件的97%以上,超载类型案件4件。在具有醉酒驾驶情节的被告人中,血液中乙醇含量80 mg/100ML至130 mg/100ML的43人,130mg/100ML至200mg/100ML的98人,200mg/100ML至300mg/100ML的35人,300mg/100ML以上的3人。


二是被告人的驾驶车辆类型多为摩托车。在179名被告人中,小汽车驾驶员67人,摩托车驾驶员112人,占该类型被告人的62%以上。如被告人李某是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在庭审中,他向法官供认,他以为摩托车不属于机动车,所以才会在朋友聚会上饮酒后,继续驾驶摩托车。


三是案发时间相对集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从案发时间上来看,绝大多数集中在晚饭后至次日凌晨,此时处于夜晚,驾驶能见度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统计,有103件案件均发生在晚餐后至次日凌晨,且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轻微事故。
四是被告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在审结案件中,被告人多数以无业、务农的中青年男性为主,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42人,占该类案件被告人的77%,且被告人均为男性。


   对此,梁平区法院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和特点,向社会各界发出综合治理建议: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大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加大对危险驾驶案件的查处、追诉力度,形成惩治犯罪的合力。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法制宣传、送法下乡等形式将普法资料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培养广大群众树立“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三是统一裁判尺度,实现罪责相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保证罪责相当,体现司法正义。四是加强综治网格管理,推进综治网格建设,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监控、宣传教育。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王艺洁 周怡
责任编辑:胡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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