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17 09:19:00 来源:万州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出智周)欠债无钱还,但出行却要坐飞机。开州的任某某无视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多次通过“黄牛”购票坐飞机出行,最终任某某为挑战司法权威付出了被拘留15日的代价。5月14日,市二中法院辖区开州法院公布这起典型案例,向老赖发出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强烈信号。
据介绍,任某某因经营需要,向程某借款6000000元,并由重庆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严某某、杨某某担保。到期后任某某等未归还,程某向开州区法院起诉,开州区法院判令,任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程某借款本金5801028.72元及利息;重庆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严某某、杨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任某某等人未主动履行,程某向开州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任某某等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为督促被执行人任某某等履行义务,开州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任某某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23年6月,开州区法院收到任某某违反规定乘坐飞机的线索。执行人员经调查确认后,第一时间传唤任某某来法院接受调查。任某某慑于司法权威,如实交代了自己在明知已被法院限制消费的情况下仍多次通过“黄牛”购票出行的事实。
鉴于任某某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开州区法院依法对任某某进行了训诫,并处以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经教育后,任某某表示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罚决定,保证不再犯。
开州法院表示,被执行人违反限消令,进行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行为,是典型的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案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通过“黄牛”绕开限制消费令乘机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释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权威,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