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17 08:11:11 来源:万州时报
□ 周麒麟
守护国家安全,你我皆是卫士!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连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让人人都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
安居乐业,民之所愿。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我们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珍惜并且捍卫国家安全。当代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基本内容,国家安全并不抽象,也不遥远,与所有人息息相关。今天,我们能够感受到岁月静好的幸福生活,正是因为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所以,我们也该尽己所能,为国家安全贡献一份力量,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明白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国家安全作为报告独立的一部分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系统阐述,对党和政府在当前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构建现代化的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现代化的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有效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国家安全涉及方方面面,一件看起来不经意的小事,也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我们身处网络时代,随手发到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的一张照片、一段视频,就有可能暴露国家机密,影响到国家安全,甚至被“有心之人”、不法分子利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也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行动。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承担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