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6 8:31:24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黄珍珍 向存丹)近日,记者从市二中法院获悉,辖区奉节法院公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厉打击惩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反诈行动,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筑牢反诈“防火墙”,守好群众“钱袋子”。
据介绍,2020年5月,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共谋冒充老年保健协会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其后邀约韩某某和柳某某加入。李某某、韩某某、柳某某以老年保健协会工作人员名义向被害人拨打电话,虚构加入协会后每月可获得600元补助金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收取档案管理费、保证金、激活费、公证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期间,王某某负责收取分发诈骗资金以及后勤管理,于某某帮助王某某收取诈骗资金等。王某某等5人骗取奉节等地58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34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根据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相关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根据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具有的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相关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综合考虑其他3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以及具有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相关量刑情节,分别判处四年一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承办法官称,本案系一起利用电信网络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警惕性低、防范意识弱、辨识能力不强的特点,冒充老年保健协会工作人员,以虚构发放补助金获取老年人信任后,通过收取档案管理费、保证金、激活费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财。本案提示广大老年群众,应提高自身警惕和辨别能力,不要轻信陌生人游说,在没有核实清楚相关情况下不要盲目支付相关费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