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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要不得 万州两人酒驾没跑脱

2023-08-08 8:36:28 来源:三峡都市报

查处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驹公巡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辖区内设置多个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案例一

当天12时46分许,在白地公路2公里980米处,一辆号牌为渝D99***的二轮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冉(男,52岁)。冉某某告知民警,其岳母去世,亲属在白土镇村里办理后事,当天中午他陪客时喝了一些酒。后来办席差东西需要去镇上购买,冉某某就骑着摩托车出发了,完全忘记自己喝过酒这回事,直到被交巡警查获才想起来。

民警对冉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他再忙也要注意安全,并依法对冉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

当天20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川R1W***的小型客车在508省道20公里500米处被民警拦下检查。

“你好!例行检查,请吹气!”经检测,驾驶人罗某某(男,48岁)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某陈述,当天他在罗田场镇朋友家吃饭喝酒,饭后准备回家。罗某某深知喝了酒不能开车。但当时天已经黑了,他想着乡村道路没有交巡警检查,开车回去肯定没事,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往家赶,没想到上路就被交巡警查获。

交巡警依法对罗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在此,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同时酒驾醉驾也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无论查不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准则,切勿以身试法,谨记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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