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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郦城物业乱涨物管费什么时候能解决

2020-12-23 09:51:00 来源: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我是水晶郦城业主,小区物业在没业主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乱涨物管费,我们向南池居委会,太白办事处反应多次,业主们反映强烈,一直没得到解决。业立代表是没业立们签字,自己几个成立的,账目没明细化公示的。隐瞒业主收入(地下车库管理费当时属开发商收,叫很多业主去房管局,收回管理权来物业管,费用各半,可现在业主代表说没有,全是物业的。)我们业主希望请有关部门帮忙解决。

问政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水晶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是在太白街道办事处、红光派出所、南池沟社区居委会领导下依法依规成立,有太白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批文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文件佐证。二. 水晶郦城小区在前期东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是 1.2元/平方米/月,成立业委会后通过招投标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第一期合同约定0.9元/平方米/月(于2017年11月30到期)。合同到期前物业公司函告业委会有意向继续为小区服务,但基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增加了3号和4号岗人员导致运营成本提高,结合《重庆市万州区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请求上调物业服务费。水晶郦城业主委员会收到工作函后立即召开了业主委员会会议,紧接着又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大会一致决定对诺宇物业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作为调价的依据,后经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调查达到90%以上满意。业委会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及市场调查周边物业费价格与物业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物业公司进行了价格谈判,经双方反复协商后确定上调0.1元/平方米/月(1元/平方米/月)。第二期服务合同定为3年,但为了业主利益最大化,合同价格分为两个阶段两个价格执行,合同约定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费用价格保持原价格不变(0.9元/平方米/月)。第二阶段(第二年和第三年)价格为1.00元/平方米/月。业委会代业主续签服务合同前按条例规定向全体业主公告了该合同,在公示期内无业主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业委会代业主和物业企业续签了服务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业委会也没有收到任何业主的异议和投诉,合同履行良好,经了解物业企业收费率达到了90%以上。该合同以于2020年11月30日执行完毕。三. 公共收益的问题业主委员会也是按相关规定每半年公示收支明细,帐、据齐全明了。四. 关于车库问题,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后,恒森开发公司拒绝移交车库。业委会根据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能有两个物业公司的规定强烈要求移交,在住房管中心、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下,责成恒森开发公司必须移交车库,时至今日恒森开发公司也只移交了已售车位。东江物业服务期间车位物业管理费是70元/月/个车位,收回后与现物业公司约定车位物业管理费为60元/月/个车位。无其他相关违规收费问题。如有不清晰或者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太白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58290195,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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