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 9:33:21 来源:三峡都市报
为有效治理城市建成区占用、堵塞“生命通道”重点隐患,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生命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在我区城市建成区组织开展占用、堵塞“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集中组织清理
重点清理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车辆,违法建(构)筑物和经营性摊位,违法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二)规范设置标识
对住宅小区内部道路和小区外连接道以及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施划标线、设置标志标牌和隔离设施等,实行标识化管理。
(三)开展联合执法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行为,重点加大违法车辆处罚力度。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劝导和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3月10日-3月31日)
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教育引导违规当事人讲文明,树立公共消防安全意识,自行整改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日—9月30日)
违规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开展集中整治。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常态联合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已整治的“生命通道”开展常态联合监管执法。
三、举报途径
公众发现占用、堵塞“生命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可以通过火灾隐患举报热线“9611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热线“12123”、城管服务热线“12319”举报。
四、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整治工作,凡是阻碍整治工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万州区公安局
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