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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家庭矛盾遭遇家暴 法院发保护令建“隔离墙”

2023-02-08 9:42:42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李斌 向存丹)2月7日,记者从市二中法院获悉,辖区云阳法院南溪法庭针对一起家庭暴力事件,及时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建起了一道“隔离墙”。

据介绍,刘女士和杨某是夫妻关系,2023年1月以来,双方因家庭矛盾多次发生纠纷及肢体冲突。1月29日,云阳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向实施家庭暴力的杨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严禁其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刘女士害怕杨某持续对其实施伤害,便向云阳县法院南溪法庭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南溪法庭经审查后认为,刘女士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杨某对申请人刘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杨某骚扰、威胁、殴打申请人刘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在向杨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承办法官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责任,杨某听后明确表示,将会冷静处理家庭矛盾,加强沟通和交流,不会再实施家庭暴力。

承办法官称,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家庭暴力不仅严重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人身权利,还极易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扩大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范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把“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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