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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安康路一辆黑色小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倒在地,但小车司机却当场驾车逃逸。

2022-09-15 9:50:09 来源:三峡都市报

肇事司机被查获。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近日,万州安康路一辆黑色小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倒在地,但小车司机却当场驾车逃逸,现场也没有人记下这辆小车的车牌。交巡警迅速展开查缉工作,案发第二天,肇事司机和车辆被查获。

当天2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勤务大队接到报警,称一摩托车被一小车撞倒,驾驶员受伤,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讲求的就是快,一旦耽搁,就有可能石沉海底。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故现场沿线的监控视频,进行逐条筛选,同时对肇事车辆可能的行进方向进行逐一排查。通过民警的深挖细查,次日10时许,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及肇事嫌疑人。

经查,肇事嫌疑人崔某某(男,43岁,万州人),事发当晚,他在五桥吃饭后,驾驶其牌照为渝AA0***的黑色小车准备回陈家坝某农庄。当其行驶至事故点时,撞倒了同向车道靠边停车下完乘客后刚刚起步的摩托车。

据崔某某陈述,当晚天下着雨,自己当时没有注意到摩托车。事故发生后,车子将摩托车向前推了一段距离后才停下,崔某某感觉事情很严重,加上自己又喝了酒,驾驶证也是因为酒驾被注销后刚刚才重新考取的,就没有停车查看,怕再次受到处罚,抱着躲得过去就躲的侥幸心理驾车逃逸。逃离现场后的崔某某直接将肇事车辆开回到农庄,以为能“万事大吉”,谁知还是被交巡警查到。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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