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13 10:36:49 三峡都市报
姜某被拘留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近日12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龙溪大道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渝F6A6**的小车。小车驾驶人男子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2日。
为什么会被拘留呢?时间还要倒回到2018年。当年,姜某在甘肃庆阳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交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被处罚的姜某并未引以为戒,2020年6月姜某在万州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城公巡大队查获,驾驶证被扣留,通知到队接受处理。然而,姜某一直未到队处理。
2021年2月,交巡警对姜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告告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邮寄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10日以下拘留。但经民警传唤,姜某仍一直未到案。
不仅如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姜某在驾驶证被吊销后,仍有继续驾车的情况。针对此情况,天城公巡大队组织警力对姜某展开了查缉。
今年7月9日12时许,天城公巡大队民警接到交通指挥室警情指令紧急出警,在龙溪大道将姜某当场查获。查获时,姜某正驾驶车辆前往云阳办事。
姜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2日。
“我开始觉得问题不大,再加上家里有事儿,就一直没到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姜某面对民警的调查,后悔不已,“我晓得我的驾驶证被吊销了,还是心存侥幸,以为偶尔开一下车,不会被查到,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想受到法律的处罚,遵法守规才是“王道”。“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对此一直“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绝不姑息。